西藏高考落戶招生報考條件規(guī)定
發(fā)布于:百學網
2020-05-31
為加強我區(qū)普通高等學?荚囌猩芾砉ぷ,根據國家、自治區(qū)有關戶籍制度改革和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除在藏干部職工子女外,戶籍從外省(區(qū)、市)遷入我區(qū)參加高考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規(guī)定要求。
1.2021年參加高考的考生須具有西藏戶籍1年以上(含1年)、西藏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學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1年以上(含1年),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除國家專項計劃外可以報考區(qū)內外普通高校。
2.2022年參加高考的考生須具有西藏戶籍2年以上(含2年)、西藏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學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2年以上(含2年),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除國家專項計劃外可以報考區(qū)內外普通高校。
3.2023年及以后參加高考的考生須具有西藏戶籍3年以上(含3年)、西藏所屬高中階段學校學籍3年、在藏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3年,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可以報考區(qū)內外普通高校。
4.在藏戶籍計算時間,以戶口簿標注的落戶時間為準,計算年限截止日期為考生參加當年高考的7月31日。
5.本規(guī)定由自治區(qū)教育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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