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做全國統(tǒng)一 教育部坦言推廣平行志愿的問題
“我們近幾年一直在努力推進高考平行志愿錄取工作,但我們明確提出高考平行志愿錄取,今年是第一次。”昨日下午,教育部新聞發(fā)言人王旭明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說,因為各省區(qū)市情況不同,各地有自己的做法,難以做到全國統(tǒng)一。
教育部日前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勵各省(區(qū)、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檔,進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努力降低新生報到流失率。
平行志愿是指,在每個錄取批次的學校中,考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的學校,然后按“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不再是過去志愿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具體地說,按照平行志愿錄取方式,錄取時,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檢索考生填報的A、B、C等幾個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則被錄取,如果分數(shù)不夠,則繼續(xù)檢索B志愿,以次類推,直到被符合條件的學校錄取。
“我們一直在推廣平行志愿投檔工作,現(xiàn)在已經(jīng)有一些地區(qū)在實行這種平行錄取的方式!蓖跣衩鞅硎尽(jù)悉,我國目前已有湖南、江蘇、浙江等省份在高考招生錄取中采用平行志愿。今年,上海、北京兩市也將推行平行志愿。不過北京將不會像上海那樣采取完全意義上的“平行志愿”,很可能是局部意義的“平行志愿”填報辦法,即采取“平行志愿”和現(xiàn)行志愿填報辦法相結合的方式。
王旭明表示,平行志愿投檔,在填報志愿的時候,不再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而叫平行一平行二。對于以前第一志愿落選、距離第二志愿分數(shù)又較高的情況,平行志愿錄取顯然對考生更公平,考生的成績與意愿中錄取的學校更接近,也將更令人滿意。
“這個工作不是說一天就可以做起來的,是一個逐漸推廣的過程。”王旭明說,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目前在操作上還存在一些問題,但在推廣的過程中將會逐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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