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華東師范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華東師范大學自主招生報名條件
百學教育編輯在華東師范大學官網(wǎng)了解到“華東師范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以下是原文內(nèi)容: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jù)《國務院關(guān)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guān)于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精神,深化高?荚囌猩贫雀母,華東師范大學2017年繼續(xù)“創(chuàng)新人才計劃”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高中優(yōu)秀畢業(yè)生。
二、招生計劃
2017年自主招生總計劃不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的5%?忌蛇x擇填報其中一個類別的4-6個專業(yè)。表: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yè)情況表
類別 |
招生專業(yè)(類) |
計劃 |
科類要求 |
測試科目 |
文科類 |
漢語言文學 |
6 |
不限 |
閱讀與理解 |
歷史學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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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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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
6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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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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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語 |
2 |
不限 |
||
3 |
不限 |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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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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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 |
6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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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類 |
4 |
不限 |
||
社會學類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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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康復學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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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播學類 |
4 |
不限 |
||
公共事業(yè)管理 |
4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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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 |
2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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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類 |
數(shù)學類 |
10 |
限理科 |
數(shù)學與邏輯 |
物理學類 |
10 |
限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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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
10 |
限理科 |
||
生物科學類 |
10 |
限理科 |
||
電子信息類 |
14 |
限理科 |
||
軟件工程 |
14 |
限理科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shù) |
10 |
限理科 |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類 |
6 |
限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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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類 |
6 |
限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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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術(shù)學 |
4 |
限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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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學 |
4 |
限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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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科學 |
6 |
限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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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學 |
4 |
限理科 |
注:各招生專業(yè)(類)招生計劃學?筛鶕(jù)實際報考情況進行調(diào)整。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2017年實行選考科目組,選報專業(yè)必須符合學校對錄取科目組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四、選拔考核
1、資格初審:
學校將根據(jù)考生報名系統(tǒng)中填寫和上傳的報名材料,由各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進行審核評價。對報考的上?忌鷮W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zhì)評價信息管理系統(tǒng)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zhì)紀實報告,作為學校對其進行資格初審的參考依據(jù)。
初審合格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wǎng)站公示并報教育部高考陽光平臺進行公示。
2、考生確認:
經(jīng)教育部公示的初審合格考生,須在2017年5月15日前在網(wǎng)上支付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考費人民幣柒拾伍元(¥75)(收費依據(jù):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物價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目錄(2014年版)》第79條)。付費成功后,考生可于2017年5月18日-5月31日在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為參加學?己吮仨。2017年6月1日起準考證打印功能關(guān)閉,沒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學?己耍
筆試面試時間:2017年6月10-11日,具體安排情況請詳見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公告和準考證上說明。
4、確定資格名單:
學校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據(jù)報考專業(yè)志愿情況擇優(yōu)錄取,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專業(yè)和優(yōu)惠政策。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人數(shù)學?筛鶕(jù)實際情況進行調(diào)整,寧缺毋濫。
入圍自主招生資格名單考生的優(yōu)惠政策分兩擋:A檔為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一本線即可,B檔為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但不低于一本線(上海考生要求高出自主招生控制線20分,浙江高出30分)。其中獲得A檔人數(shù)不少于合格總數(shù)的40%。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參考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對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計劃的省份,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參考我校提前批投檔線。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入圍資格名單、專業(yè)及優(yōu)惠政策將在學校招生網(wǎng)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5、高考錄。
入圍我校自主招生資格名單的考生可參加由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報,未填報華東師范大學志愿的考生作放棄處理。
我校最終將根據(jù)公示的自主招生資格名單、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填報志愿名單和考生2017年普通高考成績情況,依據(jù)自主招生優(yōu)惠政策,按專業(yè)進行錄取,錄取結(jié)果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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